本报讯 2月5日,中铁宝桥集团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通过平等协商,在第一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上,以96%同意的高票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工资集体协议》文本,形成了在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前提下,职工工资总额、人均年收入计划分别较上年增长17.95%和21.4%的共识——8年来,正是通过扎实推进和不断深化工资集体协议制度,中铁宝桥形成了共建共享、互利双赢的科学发展局面,成为陕西省、宝鸡市命名的首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之一。
2000年11月8日,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这个办法的出台,对于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分配机制、保障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形成互利双赢的和谐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引起了中铁宝桥各级党政工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强烈共鸣。2002年,公司依据国家规定制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并正式开始推行。8年多来,公司行政方、职工方始终把搞好这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确保达到行政同意、职工满意的互利双赢效果。一是公司工会在对上年度《工资集体协议》落实情况检查总结的基础上,及时把职工对未来工资收入的意见和建议向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做出汇报反映,给有关部门决定工资收入分配大盘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公司工会严格按照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要求,代表职工方于2009年11月即向公司行政提出2010年度工资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是公司主管部门依据省、市劳动部门和中国中铁关于工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对上年度职工收入进行统计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企业本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计划,仔细对本年工资总额计划和人均增长率进行测算、研究和磋商,进而提出公司工资管理和分配的基本意见;三是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对公司《职工奖惩实施办法》、《工资管理办法》修订意见进行了集中讨论审议并提出完善建议,为《工资集体协议》正式提交职代会讨论票决做好充分准备;四是职工方协商代表与公司行政方协商代表举行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对职工工资总额、人均收入增长率以及最低工资等重点条款进行了广泛交流磋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目标;五是在公司职代会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票决并签订本年度《工资集体协议》,确定了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目标。
工资集体协商营造和谐氛围,和谐奋进促进互利双赢。2002年以来,中铁宝桥通过坚持不懈和不断深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创造了企业连续32年大幅盈利、职工年收入均增21.58%的骄人成绩。特别是面临全球经济危机的2009年,中铁宝桥紧紧依靠广大职工抢抓机遇,抢攻市场,连推新品,扩大份额,三大经营指标再创建企43年来的历史新高,当年集团本部职工人均年收入也首次突破5万元大关,圆满实现了“发展宝桥、富裕职工、奉献社会”的企业理想和《工资集体协议》中所确定的职工年度收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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