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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2-06-05来源:企业文化部 访问量:

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七部委及股份公司、宝鸡市和渭滨区安监局关于开展2012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日前,集团公司下发《通知》,决定在6 月份开展主题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主题为“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的“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通知》指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公司全体员工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奠定坚实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总体要求是:采用内容丰富、易于参与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结合公司实际,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重点宣传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各项安全活动。

《通知》提出:活动包括在中心马路摆放和悬挂宣传展板和横幅;举行安全质量宣誓仪式;举行全体员工“三遵”、“ 三不”从我做起签名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和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聘请安全生产专家讲解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组织参加全国《2012 年班组建设安全卫生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等12 项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安全月活动的认识,重点就是要搞好宣传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及各项工作的开展,促使广大员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促进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上水平;二、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部署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活动有计划,党、政、工、团应积极配合,大力宣传在安全月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三、各单位要在7 月5 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报送安监环保部。

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集团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李宗民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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