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份公司党委《关于在全公司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提升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日前,集团公司党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通知》强调,一要正确认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党中央在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承启之年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是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和有效推进。二要准确把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突出一个主题,明确三个重点,贯彻四项要求,达到五个标准化,实现五个目标;指导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重在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三要明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工作任务。针对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深入开展“四好”领导班子、“示范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工作机制,着力在谋划好思路、建设好制度、管理好阵地、开展好活动、发挥好作用上下工夫。
《通知》要求,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一是要紧扣活动主题,突出活动重点;二是要明确活动目标,贯彻活动要求;三是要围绕中心工作,做到四个结合;四是要加强信息沟通,营造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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